关于对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通报

作者: 来自:枣庄市财政局 时间:2016-05-03 16:47:32

关于对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通报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区(市)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枣庄政府采购网“中介机构”栏目中发布虚假信息误导采购人和潜在投标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优化政府采购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发展,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4〕41号)第五项“代理机构应确保网上登记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有效。对提供虚假登记信息或信息登记不准确完整的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将列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予以公告”的要求,现对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并要求认真自查自纠,规范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枣庄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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