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枣庄市市级“三公”经费部门决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部门决算数3776.68万元,较上年减少634.95万元,下降16.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决算数300.83万元,较上年增加177.65万元,增长59.1%,共组织因公出国(境)58个团组、84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5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增长,一是出国(境)外经贸考察、招商引资活动增加;二是对外访问交流活动有所增加。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592.03万元,较上年增加124.63万元,增长21.1%。2016年共接待2922批次、33389人次,人均公务接待费用177.31元,公务接待均为国内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长,一是部分单位新纳入部门决算编报体系;二是外事来访、招商引资较上年有所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2883.81万元,较上年减少937.23万元,下降3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17.72万元,较上年增加41.71万元,增长35.4%。公务用车购置费增长,主要是部分市直单位使用上级拨款购置专业技术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66.10万元,较上年减少978.94万元,下降35.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主要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上交拍卖,从7月1日起,统一发放公务用车补贴,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