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枣庄市市级“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安排,经枣庄市财政局汇总,2018年枣庄市市级决算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397.4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60.87万元,主要是各部门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2.0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1.49万元,主要是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出国经费审核和监管,切实降低出国(境)费用。2.公务接待费支出349.7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36.12万元,主要是落实中央厉行勤俭节约的政策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厉行节约常态化取得明显成效,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减少195.03万元,下降35.8%。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45.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43.26万元,主要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购置、日常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315.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3.92万元,主要是公安、司法系统购置一批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529.8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57.17万元,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各部门加强公务用车各环节管理,压减公务用车开支。
注释及补充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根据汇总决算数据,2018年市本级因公出国(境)团组与累计人次数分别为27个、64 人次,组团数、人次数分别较上年减少26个、24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支出及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根据汇总决算数据,2018年市本级各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共计14辆;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58辆,较上年减少108辆。
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根据汇总决算数据,2018年市本级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分别为2324批次、1660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批次分别为13批次、73人次),批次和人次分别较上年减少322、1381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