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加强制度建设,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量。在省厅部门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点的基础上,在住建、旅游、水利、安监、教育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领域制定并印发了符合我市的部门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使我市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更加完善。
(二)全面开展业务类和投资发展类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市级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强化项目规划论证和绩效考评,进一步增强项目预算科学性和有效性。设立了部门预算项目库,各部门所有项目支出都必须通过项目库进行申报。今年,在编制2019年预算时,要求所有业务类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同时,在预算管理系统内嵌入四张表格,在编制预算时将绩效目标审核关口放在首位,凡是无绩效目标或者目标不完善的,一律退回原单位重新填报。绩效目标提报后,经过专家组审核,并对各项目分别提出了审核意见和修改意见。对绩效良好的项目优先安排资金,绩效较差的要进行整改,并酌情调减预算或撤销项目。
(三)逐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一是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在2016、2017年度绩效评价试点的基础上,市级采取第三方机构评价、财政重点评价和部门自评相结合的方式,扩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范围。二是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由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农业、交通、教育、就业等领域20个项目,资金总额34000万元。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和执行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管理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进行全过程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归口管理业务科室。
(三)开展2018年度绩效目标批复工作。为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支出责任,根据《枣庄市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规定,开展2018年度绩效目标批复工作。此次绩效目标批复共涉及184个投资发展类项目,绩效目标由专家组进行多伦审核并由单位完善后批复到单位。
(四)开展2017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组织各市直部门做好本部门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认真指导区(市)主管部门有序开展绩效自评,并做好全市自评数据的审核汇总工作。
(五)关于配合省厅做好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情况。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配合做好省财政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鲁财绩[2018]1号)文件,按照文件精神,我们要求各区(市)财政局及市直各部门认真做好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各项目单位对评价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梳理,积极配合省厅委托的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