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枣庄市市级“三公”经费预算

作者: 来自: 时间:2016-02-05 00:00:00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政府工作安排,经汇总,枣庄市2016年市级预算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6275万元,较2015年预算安排数下降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94万元,公务接待费672万元。
       注释:1、因公出国(境)费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