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枣庄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16-02-05 00:00:00

 
关于枣庄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1月17日在枣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枣庄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枣庄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十二五”期间财政工作简要回顾
“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市委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历次市人代会决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社会民生进一步改善,财税改革不断深化,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完成了“十二五”财政规划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4.3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3倍,年均增长14.2%(按可比口径增长12.5%);人均财政收入由“十一五”末的2057元提高到3678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5.7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3倍,年均增长12.9%;人均财政支出由“十一五”末的3458元提高到5823元。全市共争取上级财政各项资金485.4亿元,较“十一五”时期增加310.6亿元,其中各项转移支付补助增加230亿元。市级财力对下转移支付60.6亿元,2015年市级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19%,比2010年下降了1.8个百分点,新增财力重点向基层倾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促进稳增长调结构。一是市级设立接续还贷资金2亿元,累计为255家企业解决接续资金22.6亿元。二是设立枣庄市担保有限公司,累计为165家企业新增融资性担保贷款16亿元;设立枣庄市金土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累计为16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担保贷款2.4亿元。三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设立枣庄市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出资5亿元,注册成立枣庄同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民生政策保障有力。“十二五”期间,全市民生支出710.5亿元,较“十一五”时期增加441.4亿元,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0.4%,较“十一五”末提高9.7个百分点,各项民生政策得到保障。与2010年相比,2015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月55元提高到8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120元提高到380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15元提高到40元;城市低保标准由月220元提高到41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年1200元提高到2800元;农村五保分散和集中供养标准由1400元、2200元分别提高到3300元、4500元;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年均增长9.5%;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规范津贴补贴,人均工资收入水平逐年提高。
(三)深入推进财政改革,现代财政制度初步建立。一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省、市分别改革完善了财政体制,将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税费收入下划到区(市)属地管理,实行收入增量共享,规范了财政分配关系,壮大了县域经济规模。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和完善了“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增强了预算完整性;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初步建立了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和公务卡结算反馈系统,国库集中支付比例逐年提高。四是改革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清理整合财政专项,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2015年市级财政专项压减到25项,比2010年压减了80%。2015年省财政厅通报了2014年度各市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结果,我市名列第一。
二、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按照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全市各级财税部门主动作为,着力促进转型升级,保障社计民生,加快财税改革,全力聚财理财,防范财政运行风险,2015年全市预算执行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据快报统计,2015年全市境内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实现1987931万元,增长1.4%;全市境内税收收入1624189万元,下降1.1%。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9314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114379万元,增长8.3%(剔除部分政府性基金新纳入预算管理因素,同比增长5.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36409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5.1%,较上年增加192023万元,增长8.8%。
全市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93149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7950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5106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9448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5192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6290万元,调入资金41870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055553万元。全市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4093万元,加上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43935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2724万元,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5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06328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054995万元。收支相抵,全市累计净结余558万元。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0802万元,占预算的100.6%,较上年增加8794万元,增长8.6%(剔除部分政府性基金新纳入预算管理因素,同比增长1.5%)。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5012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15.1%,较上年增加64671万元,增长16.8%。
市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802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1622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488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785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5192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6899万元,调入资金5391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25167万元。市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0122万元,加上市级财力对下转移支付补助支出12771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326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76200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支出383000万元,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5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2371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125167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教育支出541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下同)的129%,同比增长12%,加上市对下转移支付59718万元(含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补助,下同),共计113911万元。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小学710元、初中910元;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6000元;支持教育重点工程建设,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政府扶困助学体系,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支持教师人才队伍建设。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627万元,完成预算的116.1%,同比增长0.1%,加上市对下转移支付10960万元,共计27587万元。重点支持了市文体中心建设和全国第三届智力运动会成功举办;继续实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加大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投入;支持薛城遗址、滕国故城、龙泉塔、普照寺等20处重点文物保护;推进山东琴书、鼓儿词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42万元,完成预算的122.4%,同比增长44.9%,加上市对下转移支付121969万元,共计167411万元。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改造和运营维护的支持力度;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临时救助机制;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升“老、小、孤、残”特殊群体保障水平;设立创业带动就业资金,加大创业补助和就业扶持力度;积极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204万元,完成预算的111.8%,同比增长0.1%,加上市对下转移支付119360万元,共计151564万元。重点支持了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医院)建设;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政府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扩大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范围,对全市农村适龄妇女开展“两癌”免费检查;提高计生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食品药品安全抽检。
——节能环保支出7363万元,完成预算的134.1%,增长71.3%,加上市对下转移支付57400万元,共计64763万元。落实工业、交通、建筑及公共四大领域节能改造政策,对“煤改气”、黄标车提前淘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购置给予补贴;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和水源地保护,支持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加快生态枣庄建设。
——农林水支出107244万元,完成预算的207.1 %,增长547.4 %,主要是庄里水库建设新增9亿元拉动,加上市对下转移支付106165万元,共计213409万元。全面落实各项涉农补贴政策;支持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重点实施庄里水库建设、南水北调续建配套;支持国家森林城市十大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和扶持少数民族区域发展;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建设美丽乡村。
——交通运输支出40966万元,完成预算的132.6%,同比增长26%,加上市对下转移支付14339万元,共计55305万元。主要用于国省道、农村公路路网改善,港口航道疏浚、防波堤建设维护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补助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67万元,完成预算的110.6%,同比增长0.9%,在保证各级党政机关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行政经费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6740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2%,较上年减收697750万元,下降50.9%,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641271万元,下降54.3%。全市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67403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532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925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1100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849717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6821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3%,较上年减少704839万元,下降50.8%,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638707万元,下降55.4%;体制上解支出99万元,调出资金2941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21005万元。
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3278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4%,较上年减收93015万元,下降41.2%,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86410万元,下降47.3%。市级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3278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049万元,上解收入239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8390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47721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098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5.1%,较上年减少86849万元,下降44.2%,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80600万元,下降55.5%;市级财力对下转移支付补助支出5825万元,体制上解支出58万元,调出资金4907万元,债务转贷支出311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95982万元。
(三)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8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3164万元,下降39.6%,主要是煤炭企业利润大幅下滑影响;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836万元,其中:当年支出完成4817万元,主要用于新设立的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注资及困难企业精简下放人员生活补助,结转下年支出19万元。
(四)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77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4.5%,较上年增加10498万元,增长7.1%;加上上级补助、下级上解收入19579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177362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711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8%,较上年增加22219万元,增长14.9%;补助下级、上解上级支出8701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17984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47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46126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各项预算收支执行数是快报统计数,省对我市财政结算事项尚未确定,2015年财政决算编成后,部分数据还会有所调整,我们将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情况
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市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大会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审议意见,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加强税收征管,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在城市转型和经济下行的双重压力下,各级多措并举,努力完成预算目标。一是加强收入征管,挖掘增收潜力。深入开展税源调研、经济运行分析和收入调度,完善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大纳税评估、税收稽查力度,做到堵漏增收;重点加大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征收力度,争取财税改革利益最大化。在完成全年收入预算的基础上,各月收入进度较均衡、增幅较平稳,全市税收比重75.8%,同比较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二是积极争取上级各项资金。全年争取上级财政各项资金143亿元,较上年增加59.2亿元。其中:转移支付补助88亿元,较上年增加10.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55亿元,较上年增加49.1亿元,对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缓解偿债压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2.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出台了《关于运用财政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市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推动工业提质转型、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市场主体转型升级等。二是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清费政策。推进“营改增”改革试点,清理取消、暂停征收24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企业减轻负担2600多万元。三是利用市担保公司和接续还贷资金,缓解企业贷款难题,当年为企业提供2.6亿元贷款担保,拨付接续还贷资金6.9亿元。四是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完善PPP项目库,积极进行项目推介,拓宽公益性事业融资渠道。五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筹集11.5亿元,用于庄里水库建设;投入8200万元,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筹集5000万元,用于新城东西绿带建设;全市安排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租赁补贴资金14375万元,落实棚户区改造资金26657万元,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资金4704万元。
3.压一般保重点,着力保障民生支出需求。在预算安排上,坚持有保有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市出台的厉行节约一系列制度办法。在预算执行中,做到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保证“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在保运转、保工资的基础上,集中财力保障教育、农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节能环保等民生重点支出需求,确保100件惠民实事的落实。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170.7亿元,较上年增长9.6%,占全部支出的比重为72.2%,同比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4.采取切实措施,缓解基层财政困难。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下转移支付89.2亿元,其中市级财力安排13.4亿元。市级在原对区(市)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4000万元的基础上,新增6000万元,用于困难镇街增资转移支付补助。2015年市级暂不分享区(市)当年共享收入增量,全部留给区(市),主要用于乡镇兑现增资支出,市级由此减少的财力,主要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压缩结转结余等方式解决。采取省、市联手方式,对区(市)因国库资金紧张而影响省、市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结转项目执行的,采取“点供”方式拨付调度款9.3亿元,大大缓解了基层支付压力。
5.加强财政基础管理,保障预算顺利实施。一是积极推进税式支出管理试点工作。全市享受“税式支出”政策的纳税人共34056户,实现“税式支出”13.9亿元。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市级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64亿元,实际采购金额4.97亿元,节约资金0.67亿元,节支率11.9%。三是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市级完成评审项目180个,完成评审额39.59亿元,审减资金6.02亿元,审减率15.2%。四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全市共对813个单位进行了检查,查出各种违规违纪问题金额9995万元,其中查补入库收入6837万元。五是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和会计法规制度贯彻实施,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开展会计“双先”表彰。六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有偿使用和处置审批管理,积极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准备工作。
在看到2015年全市财税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从收入方面看,受经济持续下行和我市产业结构的制约,我市煤炭、水泥等骨干税源减收较大,房地产行业增收贡献减弱,加上国家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清费政策的陆续出台和实施,我市组织收入面临较大困难,财政增收的基础不牢。全市虽然完成预算收入增幅8.3%,但剔除政府性基金新纳入预算管理不可比因素,同比仅增长5.5%。2013-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可比口径分别增长6.4%、5.5%和5.5%,财政收入增幅放缓。全市“四税”占税收收入比重47.1%,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2.1个百分点,主体税收拉动收入增长的能力不强。从支出方面看,受减收增支因素的影响,全市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有的地方收入结构不合理,可用财力受到影响。尽管政府置换债券暂时缓解了部分偿债压力,但是个别地方还存在债务逾期、专款拨付不及时、乡镇拖欠工资、财政暂付款增加等现象,基层财政困难凸显,运转比较困难。从财政管理方面看,财税改革进入深水区,实施难度越来越大,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公务卡使用在区(市)进展不平衡,需要加快推进;财政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力度不够,审计发现部分专项资金存在骗取、套取、挤占、挪用等问题。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依靠改革和发展,通过加强监督和管理,逐步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监督、指导和支持。
三、2016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根据当前财政经济形势,按照市委总体部署,2016年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中央、省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各项部署,严格执行《预算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开源节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突出支持重点,提升资金绩效,加快完善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预算安排把握的重点
1.在收入预算安排上。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着眼于改善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把收入打足、做实。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增长7%以上,具体由市级和各区(市)根据各自实际,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安排。2016年全市各级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我们将及时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2.在支出预算安排上。坚持优化支出结构,调整存量,用好增量,集中财力,保障重点。2016年财政减收增支的压力更大,全市上下要共同过“紧日子”,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据实足额保障,“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业务类项目支出从严控制。按照我市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取消市级到期专项的基础上,适当压减保留的财政专项,涉农专项压减20%以上,统筹用于扶贫;统筹考虑智慧城市建设需要,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分散新建信息系统;建立预算安排与执行结果挂钩机制,综合运用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结果,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高以及列入“信用负面清单”的项目和单位,相应减少2016年预算安排。对当年预算确实无法保障的项目,通过政府融资或引导鼓励部门采取PPP等方式多渠道解决。
3.在财力统筹使用上。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强各类资金的统筹衔接,提高政府统筹能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住房基金等3项基金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统筹安排;进一步细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加强部门各项收支的统筹;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统筹,进一步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部门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各类财政存量资金以及当年基本支出和业务类项目支出结余,年底统一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2016年预算与“十三五”规划和中期财政规划的统筹衔接。
(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9900万元,较上年下降18.9%(主要是2015年非税收入中含有一次性入库因素4.9亿元)。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增值税5500万元,增长0.6%;营业税9400万元,增长1.8%;企业所得税7500万元,下降0.5%;个人所得税900万元,增长5.5%;城市维护建设税1360万元,增长1.4%;房产税730万元,增长38.8%;印花税50万元,增长400%;城镇土地使用税230万元,与上年持平;非税收入64230万元,下降25%。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44443万元。其中:(1)市本级支出380557万元,占总支出的45.1%。主要支出项目:教育支出48107万元,同比增长14%(剔除不可比因素相同口径比较,下同);科技支出1939万元,同比增长15.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969万元,同比增长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18万元,同比增长6.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767万元,同比增长9.3%;节能环保支出3899万元,同比增长3.1%;农林水支出24808万元,同比增长6.9 %;交通运输支出33810万元,同比增长6.1%;(2)对下转移支付补助支出及债务转贷支出379886万元,占总支出的45%;(3)其他支出84000万元,占总支出的9.9%。主要包括:上解支出24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60000万元。
市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900万元,加上预计返还性收入1622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400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02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30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2371万元,调入资金122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000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预计864743万元。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844443万元。市级总财力和总支出相抵,结转下年支出20300万元。
(四)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1955万元,下降15.7%,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预计上级补助收入206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598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0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410004万元。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04425万元,较上年下降4.9%;补助下级支出1065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9万元,调出资金838万元,债务转贷支出200000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滚存结余预计94033万元。
具体安排详见枣庄市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说明。
(五)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824万元,较上年减少1012万元,下降20.9%,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9万元,收入共计3843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458万元,较上年下降20.2%;调出资金385万元(按收入的10%划入一般公共预算)。
具体安排详见枣庄市市级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说明。
(六)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63334万元,较上年增加5552万元,增长3.5%,预计上级补助、下级上解收入20249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183583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90063万元,较上年增加18923万元,增长11.1%;补助下级、上解上级支出5198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195260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167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34449万元。
具体安排详见枣庄市市级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说明。
(七)市级重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均较上年下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不抵支;为补充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缺口,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支出1.5亿元,将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提前列入市级预算9亿元,并且可盘活的存量资金有限,市级预算财力十分紧张,支出预算安排必须从紧从严、突出重点。重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1.农林水方面:共计安排34350万元。
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3000万元。结合农业扶贫专项统筹安排,重点用于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农民合作社互助、畜牧业发展等。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1600万元。统筹考虑秸秆综合利用暨机械化生态沃土工程、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安排。
财政扶贫专项10000万元,较上年增加7260万元。重点实施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程、扶持少数民族发展。
林业专项1400万元。重点用于国家森林城市十大提升工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及国有林场补助等。
地方水利建设专项7800万元。主要包括省级重点河流治理市级配套、小农水重点县市级配套、山洪灾害防治市级配套、闸坝除险加固市级配套、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中心城区山体水系建设等。
农村综合改革3300万元。包括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壮大集体经济试点县补助等。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1000万元。包括种植业、养殖业、生猪和马铃薯目标价格指数保险等各项政策性保险补贴。
村干部报酬及村居运转经费市级补助3250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30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复垦和占补平衡。
2.教科文方面:共计安排25977万元。
文化发展专项150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
文物保护专项300万元。用于重点文物保护、抢救、挖掘等。
科技研发和人才开发专项4000万元。统筹用于科技和人才工作实施。包括知识产权发展专项、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科技创新资金、人才引进开发等方面。
按标准安排城市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及各类国家助学金市级配套等3362万元。
教育专项420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改薄”奖补、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补助、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等。
新城实验高中建设2000万元;枣庄三中债务化解2000万元;新城实验小学建设1000万元;枣庄特教学校建设1000万元;枣庄十五中工程建设800万元。
新城文体中心建设5155万元;胂头山发射台设备增加、更新及配套工程660万元。
3.医疗卫生方面:共计安排21693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政府补助857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贴标准拟由380元提高到420元,省、市、区(市)按比例分担补助。
基本药物制度市级补助938万元。主要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人口数给予补助,对村卫生室按照乡医人员给予补助。
基本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963万元。包括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补助。人均基本共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拟由40元提高到45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计划生育事务、城乡医疗救助等按标准安排,加上其他医疗卫生项目,共计5770万元。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医院)基建欠款补助2000万元;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补助1000万元;中医事业发展基金270万元;精神病人监护奖励及责任保险补助180万元。
4.社会保障方面:共计安排48738万元。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7408万元。包括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临时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等市级补助。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1684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机构新扩建补助、运营补助,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建设补助。
市直机关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待遇30601万元。包括财政应负担的机关、全额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以及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充离休人员待遇、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物业补贴等。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再就业补助、军转干部补助、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优抚安置对下补助、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老年人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项目,共计7595万元。
食品、药品、农产品安全监管专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农产品安全抽检支出。
枣庄烈士陵园改造300万元,市殡仪馆改造150万元。
5.城市建设方面:共计安排26112万元。
市级各项规划编制经费2000万元。重点用于城市规划、“十三五”规划及行业规划编制。
棚户区改造奖补及农村危房改造1600万元。
创城专项8000万元。包括智慧城市、卫生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全域旅游厕所革命示范市奖补,农村厕所改造等。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5000万元,用于土地收购储备。
归还西郊商贸城建设欠款5000万元。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1500万元。
城市供热亏损补贴3012万元。
6.交通方面:共计安排27300万元。
枣鱼高速东延线等重点交通工程征地补偿10000万元。
农村公路养护及道路安全提升1500万元。
全省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市级配套1500万元。
支线机场建设、新泰到台儿庄高速公路、B6线等重点工程前期费用2000万元。
枣庄高铁换乘枢纽7800万元。
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亏损补贴4500万元。
 7.支持经济发展方面:共计安排28218万元。
贸易流通及企业转型升级专项3300万元。包括外贸发展、企业上市奖励、商贸流通、招商引资、供销社改革发展及标准化建设等。
兑现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市级扶持政策专项6650万元。包括重点行业财政贴息、财政奖补、首台套保险补偿市级配套,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老旧小区改造、民办社会事业贷款贴息等。
旅游发展专项1800万元。包括全域乡村游、旅游宣传营销等。
环境综合治理专项5000万元。统筹用于生态枣庄建设、空气生态质量补偿、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水源地保护以及更新淘汰黄标车补助等。
环保节能专项1300万元。主要用于工业节能和建筑节能,引导加大节能降耗工作力度,实现全市节能目标。
安全生产方面资金安排1500万元。主要包括全市重大生产安全监管监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应急救援及公共安全事故隐患整治补助、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设备及技术改造升级、安全生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以及新技术推广应用等700万元,购置消防车辆、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等其他安全方面资金800万元。
金融机构贷款贴息和增量奖补1260万元。主要包括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金融机构涉农增量贷款奖励和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基金等。
国有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和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费3408万元。
金色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恒通管廊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资金1000万元。
8.偿还政府债务支出:共计安排84782万元。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要求,对经甄别清理后属于一般债务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属于专项债务的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经测算,市级2016年需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87732万元。其中:符合债务置换范围的55647万元到期本金,拟使用省财政下达的债务置换资金安排;需归还的到期利息及不符合置换范围的到期债务本金合计32085万元,安排29135万元,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9.其他项目支出:共计安排39643万元。
按照《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市级安排预备费10000万元,占预算支出额的2%;预留工资改革、增人增资、一次性抚恤金等人员支出7000万元;预留公车改革支出5000万元;困难镇街增资转移支付补助600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补助5000万元;参股PPP发展基金5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843万元(包括援疆、援藏及对口支援丰都县);干部教育培训专项800万元。
按照《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市级预算草案经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下列支出: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
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增加预算透明度,我们继续将2016年市级所有部门预算提请各位代表审议。
四、保障2016年度预算执行的主要措施
2016年,我们将继续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优化财政收支结构,解放思想,勇于担当,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密切关注改革动向,认真抓好改革任务落实。按照中央、省关于财税体制改革要求,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稳增长、调结构;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及时跟进落实其他税制改革;完善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稳增长调结构的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地释放经济发展潜力,给企业和市场主体留有更多可用资金;加大对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支持力度,对上级税费优惠政策,凡认定条件有限制的,一律从宽标准认定;凡优惠标准有区间的,一律按上限执行,对中央和省补助的产业类资金,优先统筹用于对全市产业发展有带动和引领作用的领军企业和重点项目,培植壮大财源,实现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
(二)强化税收征管,努力提高收入质量。分析研究国家财税政策变化对我市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影响,积极应对,强化税收征管,加强税收稽查、纳税评估力度,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落实税收保障措施,强化部门责任,加大综合治税力度,依据税式支出管理平台,搭建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准确掌握税源变化情况,加强税源管控;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对到期的要及时恢复征税,切实增加税收收入;着力改善收入结构,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力争税收和“四税”比重双提高,把稳增长调结构的成果真正反映到财政增收上来。
(三)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在突出抓好财政收入的同时,要统筹应对各方面刚性支出需求,既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又要区分公共财政的保障层次,合理界定保障范围,分别轻重缓急,坚持有保有压、有进有退,集中财力保重点。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和盘活存量力度,把资金用在“刀刃”上,重点保障扶贫、“三农”、教育、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等重点支出需要,突出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四)实施创新驱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运作,设立不同功能及定位的子基金群,尽快形成有效投资,注重风险防范,保障基金规范运行,支持企业发展,培植壮大财源;继续发挥市担保公司和接续还贷资金的作用,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积极争取上级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加大PPP项目运作,跟踪落实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积极推进政府购买金融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融资力度,千方百计筹集更多资金,支持棚户区改造、教育大班额、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交通重点工程、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等项目建设。
(五)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聚财理财水平。认真贯彻《预算法》,把依法行政、依法治财、公开理财、按程序管财贯穿财政工作始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会计管理、投资评审等财政基础管理工作;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努力把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在财政承受能力允许的范围内,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加快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机制,落实财政专项资金“信用负面清单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财政内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聚财理财水平。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一定按照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强化责任担当,攻坚克难,主动作为,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附表.rar

附件2.zip

附件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