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5033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9-30 15:28:52



枣财办函〔202123号                    签发:王庆丰


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15033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枣庄市委会:

《努力打造我市中医药品牌,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贵委提出的推进中医药兴市的建议,对于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近年来,市财政立足本职工作不断加强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支持与保障。

一是财政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今年,市财政局筹措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380万元,其中市级设立中医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90万元,用于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项目、人才培养项目、全国基础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项目、全省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之“五个全科化”工程项目等。

二是加大对市中医医院发展扶持力度。市中医医院作为我市中医事业发展的基地,市财政积极落实政府补助政策,市级每年安排中医院基本支出差额补助、中医事业发展、养老保险补助等资金1908万元,支持医院健康平稳发展。

三是筹措资金,推进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支持市中医院建设,按照枣庄市中医医院二期项目投资概算,市财政累计筹措1.8亿元资金,全力保障二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下一步,市财政将依据政府对中医药的投入政策,继续对中医药发展给予扶持。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中医药事业将得到更好更快发展,为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感谢您对市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财政工作。


联系单位:枣庄市财政局

联系人:李宇

联系电话:3314430



                             枣庄市财政局

2021914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枣庄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9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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