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5153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10-12 15:32:28



枣财办函202125号                    签发:王庆丰


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1515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邵泽法委员:

《关于尽快推进枣庄市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自2006年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财政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按在校学生人数核拨学校运转经费,包括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等方面。2020年全市共拨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43933万元。2016年起,按照政策,财政部门对职高阶段学校也实行生均经费拨款政策,2020年全市职高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拨款6815万元。对于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所需的资金可以统筹使用生均公用经费用于学校体育设施的维修维护。

二是除生均公用经费外,市财政2021年安排体育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150万元,用于我市学校体育设施的维护维修。

三是建议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应按照政府统筹、多方参与的原则有序推进,通过明确场馆开放学校的基本条件和场馆开放时间,合理确定开放对象和开放场馆名录等措施,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缓解广大青少年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场馆资源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促进全民健身事业的繁荣发展。

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通过资金整合等方式积极推进体育场馆资源共享,鼓励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同时,配合教育部门研究支持运动场馆面向社会开放具体措施,为学生提供更多课外体育锻炼的同时实现我市全民健身事业繁荣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关注。


联系单位:枣庄市财政局

联系人:李宇

联系电话:3314430


                                 枣庄市财政局

2021926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枣庄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9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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