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5225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9-30 15:34:11



枣财办函〔202126号                    签发:王庆丰


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1522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周爱国委员:

您的《关于培育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结合财政职能,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市财政始终将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我市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来抓,在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持续加大资金投入,积极配合科技部门,大力实施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筹措资金,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市财政密切配合科技部门,围绕战略性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结合我市产业实际,把新材料、新医药、新能源、机械制造、煤化工等行业作为发展重点,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择优扶持笼统企业和核心技术。2020年,全市预算内科技经费达26359万元,科技经费的足额到位,有力的支持了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二是不断出台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政策。近年来,市财政会同科技部门先后出了企业科技研发费用补助、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奖励政策。2021年,市财政拨付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1180万元,企业科技研发费用补助789万,以上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有力的激发了企业创新研发的动力,提升了产业技术水平。

在下一步工作中,市财政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 产业兴市”的决策部署,继续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培育的支持力度,及时落实兑现各项财政支持政策,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全市经济发展。

感谢您对市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财政工作。


联系单位:枣庄市财政局

   联系人:李宇

联系电话:3314430


枣庄市财政局

                            2021926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枣庄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9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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