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5196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9-30 15:59:46



枣财办函〔202133号                    签发:王庆丰


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1519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于晨委员:

您提出的《扎实做好我市“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就业是民生之本,稳就业工作一直是市委、市政府关心关注的重点工作,我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立足职能职责,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就业创业的各项决策部署,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各项政策均落实到位。

    一、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一是出台《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枣庄市“创业枣庄·乐业鲁南”行动方案(2021-2023年)》、《枣庄市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完善就业政策体系。二是加大就业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就业政策落实到位。2021年市级财政一般预算累计下达资金420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2360万元,筑牢稳就业工作资金防线。

    二、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就业作用,多方位化解就业风险

在失业保险扩大支出范围之外,一是继续实施稳岗扩岗政策。2020年全市为1743家企业发放稳岗资金6459.2万元、稳定岗位14.15万个。今年继续实施稳岗政策,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二是大力实施以工代训。将以工代训转化为常态化稳岗助企的重要措施,对新吸纳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符合有关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以工代训补贴。今年以来已发放补贴5829.55万元,稳定岗位2.47万个。三是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继续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

    三、切实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就业资金关乎民生,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努力提高使用绩效,确保每一分钱都真正用好、出成效。一是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先后与人社局修改完善了《枣庄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枣庄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进一步优化创业带动就业扶持政策。在就业创业资金使用方面,严格界定政策范围,规范拨付使用程序,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稽核制度,对资金筹集、预算、划拨、使用进行实时监控,并定期披露资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二是强化绩效。将绩效观念贯穿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工作始终,建立健全“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就业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更加规范、高效。各级财政部门配合人社部门严格按照省、市级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的设定、审核工作,同时2021年市级财政将就业补助资金纳入市级重点绩效评价,对该项资金进行专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反馈给人社部门,配合人社部门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资金分配因素。

稳就业工作事关我市营商环境营造和“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大局,任务艰巨,情况复杂。对于您提出的建议,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配合人社部门,切实加强对就业创业工作的前瞻性研究,既要研究政策创新,也要积极探索完善资金投入方向,改善投入方式,提高投入效率,全力支持推进就业创业工作深入开展。

感谢您对市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财政工作。

联系单位:枣庄市财政局

联系人:李宇

联系电话:3314430


枣庄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3日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枣庄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9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