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5043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9-30 16:06:53



枣财办函〔202135号                    签发:王庆丰


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1504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敬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就财政方面的有关工作,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涉及到千家万户。近年来,为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市住建局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筹措资金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配合主管部门,努力争取中央、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和中央基建投资(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资金,并要求各级财政在预算中统筹安排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为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提供了财力支持。截至目前,市财政局及时下达2021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资金4688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8345万元;省级资金6539万元;市级资金2000万元。二是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区(市)创新多渠道融资模式,积极争取各类政策性银行专项信贷资金,加强与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的战略合作,鼓励和引导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向配套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积极争取地方专项债券,对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争取通过政府专项债券筹措资金。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改造后小区的长期维护,对接管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财政补助。要求各区(市)财政设立补助资金,支持改造后小区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对已改造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单位(企业),按照每月不低于0.2元/平方米给予补助,奖补期限为3年。

二、加强资金管理

一是建立直达资金动态管理机制。自2021年起,中央和省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范围,对资金分配进度、支出情况、使用合规性实行动态监控管理,并及时处理预警信息,督促问题整改落实,确保资金高效规范使用。二是加强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各级在使用资金的过程中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推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为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省财政厅要求,每年联合市住建局部署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工作,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的资金分配挂钩。

自2021年起我市全面推动“十四五”期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造内容包括基础类改造、完善类改造和提升类改造。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继续配合住建部门做好资金、政策的争取工作。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财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

感谢您对市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财政工作。


联系单位:枣庄市财政局

联系人:李宇

联系电话:3314430

                                     枣庄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4日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枣庄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9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