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5321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9-30 16:14:20



枣财办函〔202139号                    签发:王庆丰


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15321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枣庄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以“双十镇”建设和“山水林田大会战”为主抓手 强力推进我市乡村振兴》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财政助力“示范镇”发展

4月30日市财政局出台《枣庄市财政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双十镇”高质量发展暨“山水林田大会战”工作实施意见》(枣财办【2021】5号文)为实施财政支持“双十镇”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和政策依据。从2021年起,市财政连续3年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示范镇高质量发展;从2022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创建成为特色镇的镇给予支持。

市财政已于7月12日拨付资金5000万元(枣财农整指【2021】24号),专项用于“示范镇”建设。通过调度各区(市)得知,资金已全部拨付到相关镇。

    二、下步工作措施

乡村振兴建设需要大量真金白银的投入,仅靠财政投入远远不够。下一步市财政要充分调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展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努力走出一条激活市场主体的新路。

一是继续研究完善细化工商资本投入乡村振兴奖补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引导工商资本下乡。二是进一步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引导山东农担公司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撬动金融资本服务乡村振兴。三是探索通过股权投资支持产业发展,变“直接补助”为“股权投资”,构建财政资金引导产业转型发展的长效激励机制,实现资金良性循环、滚动扶持、放大效应。四是用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整合政府、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等各方资源投入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市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财政工作。


联系单位:枣庄市财政局

联系人:李宇

联系电话:3314430

枣庄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8日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枣庄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9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