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520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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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9-30 16:20:00
枣财办函〔2021〕40号 签发:王庆丰
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520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陈博委员、王忠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城区危旧房改造的建议》收悉,结合财政职能,现回复如下。
危旧房改造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重要举措。在中央顶层设计的指导下,从申报年度计划到资金拨付,从资金监管到绩效评价,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开展工作,不断加大资金和政策的争取力度,扎实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保障工作,逐步推进城市更新。截至目前共争取上级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4.4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84亿元;省级资金0.65亿元。同时,实行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方式,密切配合住建部门,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采取“政府引导、多元参与”的资金共担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
感谢您对市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财政工作。
联系单位:枣庄市财政局
联系人:李宇
联系电话:3314430
枣庄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4日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枣庄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