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5041号提案的答复
枣财办函〔2021〕41号 签发:王庆丰
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504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金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业品牌建设的建议 》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农业品牌建设现状及成效
加强对农业品牌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品牌工作,成立了枣庄市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5月市政府召开了枣庄市品牌建设工作推进会议,8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0个省级农产品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在会上受到了表彰。2016年,印发了《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发展农业品牌进行全面的安排。2020年,印发了《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专门对发展农业品牌做出安排。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枣庄市知名农产品品牌管理办法》,对市级农业品牌进行评选、管理。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着眼激励效率,完善扶持方式。实现补助变投资、直接变间接、无偿变有偿,发挥农业品牌效力,调动农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二是加大重点倾斜。涉农资金新增部分尽量向农业主体倾斜,特别是农业改革,逐步加大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倾斜比例,可探索根据种植面积、产出量、商品量等因素补助经营主体。三是完善扶持方式。对农业品牌的龙头企业在信贷担保、贷款贴息、技术创新和品牌创建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对服务组织尝试以合同外包、购买服务、代金券的方式进行引导。四是加强金融联动。采取风险补偿、融资增信、创投基金等方式,打造新型农业品牌,拓宽其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时支持开展针对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订单抵押、保单抵押、营销贷款等试点。
下一步,市财政将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农业品牌建设指导,充分借助各类农业展会、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等平台开展品牌推介活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强化品牌宣传推广,鼓励有关企业积极参与相关品牌打造及宣传方面的活动,提高我市农业品牌影响力、美誉度和知名度,打造符合我市特色优势农业品牌。
感谢您对市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财政工作。
联系单位:枣庄市财政局
联系人:李宇
联系电话:3314430
枣庄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8日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枣庄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