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5037号提案的答复
枣财办函〔2021〕46号 签发:王庆丰
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503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书鹏委员:
您提出的第15037号提案《关于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事业的建议》收悉,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级财政积极向上争取有关政策及资金支持,并加快转移支付力度,2020年度下达财政资金1.9亿元,主要用于市属公交企业和各区(市)新能源公交车汽车运营补助和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等方面。近年来,在市级部门年初预算中均列支市级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补贴我市公共交通企业的发展和运营,2018年至2021年,共列支市级财政专项资金1.39亿元,主要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亏损补贴、票价补贴及公交车辆购置贷款贴息等方面,为我市公共交通事业平稳、健康、有序的发展起到了保障作用。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工作,一是做好调研学习,结合我市实际把先进地市好的经验引进来。二是拓宽融资渠道,除争取上级支持外,转变工作思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三是结合我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列支专项资金启动《枣庄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枣庄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为加快我市公共交通事业建设发展奠定基础。四是对由财政资金以奖代补和补助的项目加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管、事后重点评价,确保各级财政资金及时高效的使用。
感谢您对市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财政工作。
联系单位:枣庄市财政局
联系人:李宇
联系电话:3314430
枣庄市财政局
2021年9月8日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枣庄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