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1442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 来自: 时间:2022-09-15 17:50:00

枣财办函〔2022〕24号                    签发人:王庆丰

答复类型:A

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111442号提案的答复

丁志坚、单金凤 、仇兴东、郑澜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数字转型产业基金,引导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提案中提出建议(问题)5条,其中涉及我单位1条,我们采纳落实(解决)1条,落实率100%。现具体答复如下:

数字技术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我市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财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职能,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不断加大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

一是大力扶持企业转型升级。根据我市已经出台的《关于开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实施意见》(枣发〔2021〕6号)等一系列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整合设立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企业研发创新,支持企业扩大规模、专利发展、质量发展、品牌及标准化建设等。

二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免征增值税、减征企业所得税等措施,同时,落实好各项省级减负举措;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实行一次性扣除等加速折旧政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不断引导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技术研发,助力企业数字转型。

三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的引导作用。市财政设立股权投资资金,主要用于技改基金方向。建立投保贷联动机制,引导金融机构追加贷款支持,形成资金放大效应,服务企业数字转型融资需求。

对于您提出的“设立工业数字转型产业基金”建议,目的是希望通过财政支持,引导帮助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目前,我市已出台系列政策对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智能化技术改造进行支持,并整合设立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和股权投资资金,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和设备购置给予奖补,股权投资资金使用方向也包含技术改造方面。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数字转型升级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在政策、资金方面支持企业发展。

以上答复,请批评指正。

                                枣庄市财政局

                              2022年9月1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财政局   3314369     联系人:宋镎镎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政协提案11144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