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46号提案答复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09-22 11:15:00

枣财办函〔202349号                     签发人:王庆丰

答复类型:A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46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英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经商会办单位台儿庄政府、峄城区政府、市中区政府、山亭区政府、薛城区政府、滕州市政府,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问题)4条,其中涉及我单位4条,涉及会办单位4条,已采纳落实(解决)4条,落实率100%

财政专项资金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升,但也存在您在提案中反映的专项资金配套不到位、拨付不及时、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财政部门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健全资金管理机制,创新资金管理方式,着力解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切实提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质效,推动发挥财政专项资金最大效能。

一、加强财政监督,强化纪律约束。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机制,推动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有机融合,将专项资金纳入财经纪律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持续加大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等的监督检查力度。今年以来,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财政部门综合运用检查核查、评估评价、调查研究等方式开展财会监督,在全市范围内先后开展了财经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惠民利企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整治等行动,重点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排查出的各项问题分类汇总、建立台账,切实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逐项销号整改,确保各项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切实提升各部门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水平。

二、聚焦重点环节,规范资金使用一是健全专项资金管理机制。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长效机制,补齐制度短板,规范资金使用行为,市财政局会同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制定出台了《枣庄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枣庄市知识产权(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枣庄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枣庄市市级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具体要求,厘清财政部门和资金主管部门职责关系,强化制度约束,确保专项资金高效规范运行。是推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专项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事前、事中、事后联动管理机制,持续加强对项目投资进度、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使用等各个方面的精细化管理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跟踪检查,对于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及时督促整改,保障专项资金规范、高效使用。为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制定印发《枣庄市预算绩效管理“提质突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12项重点突破任务,对市级56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项目资金85.2亿元。同时,创新实行资金点对点拨付,单独调拨区(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资金1.96亿元,有效避免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保障项目加快推进。是用好直达资金监管机制。逐步扩大专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规模,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动态监测财政资金分配下达全过程,加大调度督导力度,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资金直达基层、专款专用。目前,已将32项重点民生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范围,规模达70.15亿元。

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管理质效一是健全涉企奖补政策兑现机制充分发挥“枣惠达”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平台优势,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涉企奖补资金兑现效率。目前,枣惠达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平台免申即享”“即申即办奖补政策增至90项,平台开通以来累计兑现各类奖补资金3.36亿元,今年已兑现8004万元,保障了涉企政策性补贴及时发放,推动各项纾困措施直接惠及市场主体。二是创新财政监督方式打造财政智慧廉政平台,加大惠企政策、政府采购、涉农资金等信息公开,运用大数据实时监控财政资金支付,及时纠正处理发现的问题三是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区(市)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定期赴联系区(市)开展现场办公和指导帮扶,重点对区(市)落实省市重点政策、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快重点资金支出进度等方面进行督导,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狠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强化资金管理刚性约束,督促主管部门积极履行专项资金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财务管理规范、财经纪律严明切实发挥专项资金在支持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支撑作用。

                                  枣庄市财政局

                                2023920

联系电话:3314369    联系人:宋镎镎、吴珊珊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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