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40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发挥实体民营企业在稳就业、促增收中重要作用的意见建议)
鲁秋颖、孙启云委员:
您们提出的提案《关于发挥实体民营企业在稳就业、促增收中重要作用的意见建议》收悉,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3条,其中涉及我单位1条,已采纳落实1条,落实率100%。
民营企业对我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针对您提出的“加大对实体民营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政策的落地和执行”的建议,市财政局立足职能,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支持作用,助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作用。根据我市已经出台的《关于实施工业倍增计划(2023-2026年)的意见》(枣发〔2023〕5号)等一系列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技改、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专精特新、品牌商标等战略实施,扶持制造业发展壮大,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优化完善“枣惠达”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平台,实现设备更新、技术改造、产业发展、科技研发、金融服务、人才政策、专利资助等52项奖补事项“免申即享、即申即办”,确保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平台自2021年9月运行以来,截至目前已累计兑现涉企奖补资金4.92亿元,其中今年上半年兑现1.18亿元。惠及个人957人次,企业2175家。
二、持续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增强减税降费政策精准性和针对性,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助力经济巩固向好,培植壮大地方财源。同时,综合运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渠道,常态化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企业”活动,持续做好税费支持政策宣传解读,扩大宣传效应、回应社会关切,帮助民营企业用足用好税费支持政策。
三、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2024年市财政局共拨付专项资金4267.1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60万元,省级资金810万元,市级资金1297.19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落实,有效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有力地支持了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进一步缓解了就业压力,为创业者实施创业提供了有力地资金支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四、完善创业平台支持,助力民营企业稳就业。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同时对高校毕业生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的,根据吸纳就业和缴纳社会保险人数,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加强对来枣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扶持力度,对45周岁及以下首次来枣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大学本科毕业生,除享受现有生活补贴、房租减免、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外,再按照每年2万元标准进行补贴,连续补贴3年。
下一步,市财政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继续在政策、资金方面支持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枣庄市财政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