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11529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进一步综合施策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建议)
乔令梅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进一步综合施策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提案中提出建议3条,其中涉及我单位2条,已采纳落实2条,落实率100%。作为分办单位,现就涉及我单位的意见建议答复如下:
一、压实清欠责任,健全督办问效机制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坚决扛牢清欠工作责任。一是高效办理拖欠线索。按照市清欠专班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认真履行专班成员责任,采用实时跟踪、重点盯办等方式,及时调度有关部门和企业扎实做好线索核查、欠款清偿等工作。对于反映的拖欠线索,第一时间进行摸排核实,“一对一”推动问题解决,有力有序推进清欠工作。二是强化监督约束问效。市财政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纳入重点工作范畴,持续加强财经纪律监督,健全清理和防止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长效工作机制,着力破解市场主体痛点难点,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二、统筹各类资金,分类施策清偿欠款
一是做好清欠部署贯彻落实。2026年1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明确要求“统筹安排、尽快下达用于支持清欠的专项债券额度,更大发挥金融政策作用,健全清欠长效机制,加快清理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和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争取并用好专项债券额度支持清欠。二是统筹用好债券资金。积极督促指导区(市)财政部门用足用好债券支持政策,尽快明确债券发行和使用计划,统筹把握发行节奏,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帮助有关区(市)和单位有效畅通资金循环,提高清偿能力。加强偿还拖欠企业账款债券监管,定期检查资金到位情况,跟踪资金拨付情况,防止违规使用、挪用资金等行为发生,让好政策发挥出好效果。三是继续加大督导帮扶力度。进一步推动相关区(市)加大增收节支和资产资源盘活力度,统筹上级转移支付、自有财力以及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千方百计推动欠款尽快清偿,缓解民营企业现金流压力。指导区(市)根据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合理确定清偿重点,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形成拖欠成因及防范化解举措的研究,以重点突破带动工作整体推进。
三、严控源头增量,构建长效防治体系
一是强化源头管控防止新增拖欠。市财政局积极会同市发改、工信、住建等有关部门,加快健全清欠长效工作机制,完善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对资金来源没有落实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未列入预算的财政支出事项,一律不得实施;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管,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全覆盖,及时叫停评分较低项目,从源头上防止新增拖欠企业账款发生。二是加大清理力度保障企业权益。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坚持“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加大对在建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的监管力度。健全账款支付担保机制,持续推广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同时,推动核心企业、政府部门主动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系统对接,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增强应收账款融资能力。
以上答复,请批评指正。
枣庄市财政局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