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版非说收入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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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8-11 00:00:00
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版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了保障新版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安全运行,加强非税收入系统数字证书。管理,现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版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新版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见下载转区)
枣庄市财政局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