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财政企业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枣财企〔2015〕8号
各区(市)财政局,枣庄高新区财政局:
加强财政企业信息管理工作是新时期财政企业工作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是引导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的迫切需要。区(市)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财务信息工作,牢固树立服务财政企业改革发展中心任务的理念,进一步完善全市财政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全市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制度,推进财政企业信息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当前做好财政企业信息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是财政企业部门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财政部门引导企业规范财务信息管理,是新形势下财政服务企业的重要方式。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仍然面临“三期叠加”,企业经济稳定增长压力巨大,企业渴望充分获知分产业、分区域、分规模外部经济运行状况,及时调整经营方向策略,各级党委、政府、经济管理部门急需第一手参考资料,指导经济政策落实和制定,财政企业部门有优势、有义务满足企业需求、服务宏观调控。
二、健全企业财务信息制度
区(市)财政部门要以全市财政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平台为载体,建成能够全面清晰地反映企业经济运行、引导企业投资、提升企业财务管理能力的财政企业财务信息制度。要扎实推进财政企业信息工作提质扩面,按照“先巩固增扩户数,再调减非正常运行企业”原则落实提质扩面措施,保证市、区(市)重点税源企业全部纳入信息管理平台——快报和年报系统,使全市财政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平台覆盖面更广,企业财务数据更具代表性,区(市)纳入快报信息平台的企业缴纳税收占区(市)税收收入总量的比重不得低于60%,规范已纳入平台企业的调减。
三、加强财政企业信息管理的措施
(一)完善财政企业信息与专项支出管理结合制度。企业先行纳入全市财政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平台——快报和年报系统,是各级财政部门对上申(转)报项目和对下拨付财政资金的前提条件。财政部门只接受已纳入或同步纳入财政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的资金申请报告,防范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财政资金管理风险。拟政策性关停、注销等未纳入财政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平台的非常态运营企业,申报和获得财政资金的,须同时向属地财政企业部门出具财务信息管理缺位的书面报告。完善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应做到三个注重:一是注重管控端口前移。财政部门要探索运用跨年度、月度的企业财务管理能力评估指标比率体系,在资金申报前对企业进行财务管理能力风险评估,防范财政资金和企业财务管理的双重风险。二是注重防范信息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两张皮”。坚决杜绝为信息而信息的片面做法,杜绝为追求报送企业数量而代替企业测算财务数据的弄虚作假行为。三是注重对扶持企业资金绩效的跟踪管理。通过企业财务管理能力评估,全面反映财政资金支出后所取得的绩效结果,同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保守企业商业秘密。
(二)健全财政企业信息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区(市)财政企业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考核责任,从严把关企业基础财务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未经审核的财务信息不得上报,对上报财务信息质量不高、出现重大失误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市局将组织对各区(市)的动态量化考评。要建立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动的机制,争取支持配合,共同加强对所属企业财务信息工作指导,严格把关企业财务数据质量。企业财务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 号)等文件,规范各类财政性资金的账务处理,做好企业财务分析、工作总结、管理建议等工作,按时报送属地财政部门。
(三)建立企业信息共享制度。财政部门要增强信息敏感度,及时获取国内外科技、经济发展和市场变化信息,通过多维度、宽视角的财务数据分析,为各级党政部门准确把握企业经济运行提供服务。立足财政企业实践,挖掘分析深度,使经济运行分析更专业、更科学、更有决策价值。要定期与业务主管部门、企业交流优化财务管理、提高管理效率的经验做法,通过传递财政财务政策信息,推动企业发展。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