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前期专家评审意见及第三方尽职调查情况,经枣庄市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决策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拟定上海常春藤投资有限公司为枣庄市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人,现予公示。 公示期2016年3月19日-3月2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枣庄市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决策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提出,联系电话:8687900,3331975。
枣庄市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决策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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