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财政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分配的公示

作者: 来自: 时间:2016-11-16 00:00:00

根据《山东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细则》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财政局起草了《枣庄市支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实施方案》,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现将根据《枣庄市支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实施方案》确定的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1个月,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财政局反映,电话:3331975。

 

 

区(市)

金额(万元)

滕州市

2778.8534

薛城区

5592.5559

山亭区

2938.1663

台儿庄区

3082.4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