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财政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分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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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1-16 00:00:00
根据《山东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细则》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财政局起草了《枣庄市支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实施方案》,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现将根据《枣庄市支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实施方案》确定的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1个月,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财政局反映,电话:3331975。
区(市) |
金额(万元) |
滕州市 |
2778.8534 |
薛城区 |
5592.5559 |
山亭区 |
2938.1663 |
台儿庄区 |
3082.42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