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枣庄高新区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企业: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税费管理,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确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本次检查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企业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财政负责全市检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选择部分企业实施重点检查,汇总检查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工作;各区(市)负责组织本辖区自查和重点检查,定期向市财政局报送检查数据和文字信息。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自查范围:枣庄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不包括省属、中央企业)。
重点检查: 由市、区(市)分别确定。
(二)检查内容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1—3月份的企业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税费缴纳情况,重大事项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1.企业会计核算及财务报表情况:会计核算是否准确、真实、完整,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内部控制是否完善,是否执行新会计准则,是否存在会计造假、隐瞒收入、调节利润等行为。
2.税费缴纳情况:包括增值税、营业税(营改增以前部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各项税收收入及非税收入。企业使用的各类票据是否合法、合规。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25日至5月18日)
市和区(市)分别成立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区(市)财政局;制定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启动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检查工作。
(二)自查阶段(5月19日至5月31日)
企业对照检查内容自查自纠,并填报有关表格于5月底前报送区(市)财政局,区(市)财政局于6月5号前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邮箱zzsczjdj@163.com,联系人:褚莉 联系电话:8686606。
(三)重点检查阶段(6月5日至9月5日)
采取调账与进点相结合、以调账检查为主的方式。发布《企业会计信息检查公示》,检查组长持行政执法证和《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通知书》进行检查,接受社会监督。检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财务会计相关资料、实地察看、询证等方式,按照财税、会计等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市级重点检查查补的收入先原地入库,年终结算上解市财政。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企业会计信息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实行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协作,建立起分工明确、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市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区(市)业务指导,及时督导调度进展情况。各区(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保障,确保企业会计信息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突出工作重点
深入查找重点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情况,特别是对部分高销售收入、低税收贡献的企业,进行深入检查分析。对清查欠税、偷逃税等问题,坚持边检查、边征收、边入库,确保检查成果及时反映到财税增收上来。要严肃财经纪律,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强化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税收征管主体责任;要加大涉税案件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偷税、逃税案件,除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外,要适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强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三)加大处罚力度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预算法》、《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对企业应缴未缴税款,在检查组进点前主动申报缴纳的,酌情从轻处理;检查组进点后查出的问题,从重从严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或拒绝、阻挠检查,严重影响检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处。
(四)加大宣传力度
要加强新闻宣传报道,通过简报、调研报告、专题汇报等形式,及时总结经验,宣传先进典型,促进整体工作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经营业绩突出,运转健康、发展趋势良好,依法诚信纳税的企业,要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其荣誉感,并向有支持政策的政府部门和政府产业基金推荐,支持做大做强。
(五)严肃工作纪律
所有参与检查人员要严守纪律,廉洁自律,保守秘密,严禁向被查单位透露不利于检查的相关信息,不得对外泄露被查单位资料,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等违法违纪行为,否则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企业基本情况表(表一)
企业缴费情况调查表(表二)
企业欠交税收情况表(表三)
企业自查税收情况表(表四)
枣庄市财政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