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财政涉企收费“直通车”电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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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4-17 16:31:52
各企业、各财政涉企收费监察员: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落实降费减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枣庄市涉企收费“直通车”电话公布如下:枣庄市财政局3331639,市中区财政局3316757,峄城区财政局7735182,山亭区财政局8812791,台儿庄区财政局6633802,薛城区财政局4441299,滕州市财政局5576971,高新区财政局8690977。各涉企收费动态监测点企业及各财政部门所聘监察员可在法定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通过“直通车”电话反映辖区内财政涉企收费有关问题情况、诉求情况及对有关政策建议情况等。
枣庄市财政局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