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9-10-12 15:08:51

枣财会【2019】15号

 

各区(市)财政局、枣庄高新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总结、推广我国管理会计实践经验,加快管理会计案例库建设,推进管理会计应用,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现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鲁财会〔2019〕3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各区(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充分发挥本地区高层次会计人才、专家学者、高等院校和社会中介机构等的重要作用,形成社会合力,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广泛征集管理会计案例,并从中择优报送给市财政局,报送案例类型、数量不限。

  二、各区(市)、各部门要以征集活动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推动管理会计,大力普及管理会计知识,切实推进单位管理会计应用,努力营造有利于管理会计发展的环境,推动我市管理会计体系建设。

    三、对报送的管理会计案例市财政局进行初评,择优向省财政厅报送,征集的优秀案例纳入枣庄市管理会计案例库,供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相互学习交流。

四、报送截止日为10月21日。请将案例纸质件加盖公章后送市财政局919室,电子版可通过电子邮箱或移动U盘报送。案例结构及格式见附件。电子版可登录(http://zzkjw.sczj.zaozhuang.gov.cn/)枣庄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工作通知栏查询下载。

联系人:姜辉  

联系电话:3228506  

    邮箱:dongwei-zzczj@zz.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鲁财会【2019】34号)

 

枣庄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12日


附件:关于开展2019年度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