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枣庄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0-06-15 16:15:00

2020年枣庄市市直机关(单位)

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枣庄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枣组发〔2016〕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枣庄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市直机关(单位)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职位。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我市各区(市)、乡镇(街道)机关在编在岗的担任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我市各区(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担任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含机构改革转隶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中央、省驻枣机关所属的县级以下机关(单位)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以后出生),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5.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在任职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单位)的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0年枣庄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灯塔-枣庄党建在线(http://zz.dtdjzx.gov.cn/)“录用公务员专题”和枣庄人事考试网(http://zzhrss.zaozhuang.gov.cn/rsks/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单位)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9:00至6月19日16: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进入灯塔-枣庄党建在线(http://zz.dtdjzx.gov.cn/)“录用公务员专题”和枣庄人事考试网(http://zzhrss.zaozhuang.gov.cn/rsks/),点击“2020年枣庄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入口”,登陆“2020年枣庄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阅读报名须知和《2020年枣庄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信息,进行注册后,上传个人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应是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120×160,像素20kb以下),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2.报名人员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考职位,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机关(单位)的职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公开遴选职位中的选调生职位仅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报考。符合其他遴选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选调生,也可报考其他职位。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3.报名信息确认后,报名人员须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2020年枣庄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报区(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4.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推荐表》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300K),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未在报名时间内上传《推荐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修改后,需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打印《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各遴选机关(单位)对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推荐表》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6月16日10:00至6月20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未于2020年6月19日16:00前上传《推荐表》的,各遴选机关(单位)将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因不符合本职位应聘条件的,可改报其他职位;因提交材料不全的,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后,可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对涉及报名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的,由遴选机关(单位)给予取消本次遴选资格的处理。

(四)网上交费

  报名人员应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于2020年6月16日10:00至6月21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完成网上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打印准考证和《诚信承诺书》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诚信承诺书》。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公告。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根据遴选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1.面试公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灯塔-枣庄党建在线(http://zz.dtdjzx.gov.cn/)“录用公务员专题”和枣庄人事考试网(http://zzhrss.zaozhuang.gov.cn/rsks/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根据遴选职位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与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职位,取消遴选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机关(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诚信承诺书》原件、《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1.5∶1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遴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各遴选机关(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一)考察

各遴选机关(单位)要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单位)。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考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的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遴选机关(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二)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机关(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遴选机关(单位)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从同职位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参加遴选人员原则上不得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确因特殊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向遴选机关(单位)写出书面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取消其遴选资格,遴选机关(单位)从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现任职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各遴选机关(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匹配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拟任职人员情况分别在灯塔-枣庄党建在线(http://zz.dtdjzx.gov.cn/)“录用公务员专题”、枣庄人事考试网(http://zzhrss.zaozhuang.gov.cn/rsks/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报考本次公开遴选职位的,可直接任职,拟任职级可参考其原任职级确定。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解释。

    报名条件咨询电话,见《职位表》公布的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632-5756205

技术和考务咨询电话:0632-3362789

 

附件:1.2020年枣庄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报考指南

        2. 2020年枣庄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枣庄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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