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公告
枣庄市财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绿化局负责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拟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公开遴选枣庄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枣庄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为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工作,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根据《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财金〔2020〕46号)(见附件)、《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指南》(鲁财金〔2021〕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遴选枣庄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2.分包方式
(1)以2021年全市各区(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预计保费规模为基准,按照镇(街道)为单位进行合理划分标段,分为高新区1个标段、市中区3个标段、薛城区3个标段、峄城区3个标段、山亭区3个标段、台儿庄区3个标段、滕州市5个标段,共计21个标段。
(2)为防止单一机构经营和道德风险,根据枣庄市实际情况,结合上年度各保险经营机构市场份额情况,将21个标段整合为8个分包。
3.选定方式及数量
参加遴选的市级保险机构按照统一评分排名顺序,依次选择1个分包,若遇得分相同时,以《枣庄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遴选工作评分标准》中“服务保障能力”得分高者优先;若遇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或被一票否决取消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将取消中选人的资格,未挑选的候选人按照排名顺序递补选择1个分包;若遇最后还有剩余分包,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确定。
4.遴选对象为在枣庄市范围内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且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保险机构。
5.中选承保机构在中选区(市)承保服务期限为自本次遴选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对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资质要求
1.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省级分公司在已公布确定的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遴选名单之内。
2.符合农业保险监管部门要求的农业保险经营条件。
3.各县级分支机构仅可参与本区(市)区域范围内的遴选,不得跨县域参加遴选;市级分支机构只可参加其所在驻地区(市)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遴选。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6.法律、行政法规及竞争性评审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7.具备完善的农业保险管理制度体系,内控管理良好,近3年内未因农业保险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8.承诺采取措施提高标段范围内的保险覆盖率,特别是小麦、玉米、水稻等主粮作物保险覆盖率。
9.接受县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农业保险相关政策管理以及规定的其他条件。
10.不接受承保机构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遴选。
11.承保机构因农业保险绩效考评取消财政补贴期限内,不得参加遴选。
四、遴选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获取方式
1.时间:2021年6月23日9:00至2021年6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省枣庄高新区锦水长街(互联网小镇)5号楼C座106-1室。
3.联系人:山东智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荆林行 17763579566
金 静 13563001126
4.获取方式: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需携带以下资质资格证明文件现场获取。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持原件备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2021年6月28日8:00至2021年6 月28日9:00。
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山东省枣庄高新区锦水长街(互联网小镇)5号楼C座106-1室。
3.联系人:金 静 13563001126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遴选公告及遴选确定的县级承保机构名单在枣庄市财政局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