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枣庄市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9-17 10:48:10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要求,现将枣庄市202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申报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呈报的申报程序。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含电子材料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经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逐级审核后,由呈报部门上报至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依次逐级建立申报路径接收申报人员材料,并进行审核和逐级上报。以前年度已经建立申报路径的,无需再建立路径。区(市)及以下单位,由财政部门呈报市级财政部门;市属事业单位、企业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为呈报市级财政部门。呈报部门需与“枣庄市会计管理局”建立申报路径,上报申报人员信息。

我市网上申报时间为913109日。参评人员如有疑问可以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询问“山东会计管理智能助手

附件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枣庄市财政运行保障中心

2021年917


关于报送202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