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枣庄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强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0日至5月1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强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6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市财政局党组专题研究,认真梳理,按照市委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各项要求,强化政治担当,迅速全面彻底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党组高度重视,全面安排部署。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于6月10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财政运行保障中心党组书记王庆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县级干部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每一项整改任务都做到要求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研究制定整改措施55条,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组织开展“财政进千企、助企促发展”活动,进一步优化财政领域营商环境。赴区(市)开展“惠企利民政策资金发放不及时、不到位,拨付渠道不规范”专项检查3次。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明确整改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分管责任和相关科室、单位的落实责任,切实把整改工作责任扛牢抓实。党组先后11次召开会议,研究推动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市财政局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头制定整改措施,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各责任科室、单位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合力推动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难点问题,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有效,扎实推进。
三是强化成果转化,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以制度的形式把整改措施固化为长期坚持的工作程序,加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建设。整改期间,制定印发了《枣庄市财政局党务公开实施办法》《加强财源建设促进财政增收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财政支持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落实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通知》《“枣惠达”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平台工作规程(试行)》《关于健全财政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机制的通知》等13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了《枣庄市财政局“优职能优流程优服务”实施方案》,涉及党的建设、财政管理、法治建设、惠企奖补等各个方面,进一步健全了各方面的制度机制,财政运行更加规范高效。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对营商环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认识不足”方面
1.“学习氛围不浓厚,思想认识有差距”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6月29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内容,部分中心组成员围绕营商环境内容作主题发言,其他成员作交流发言。6月17日党组会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进行集中学习,并进行交流研讨。各基层党组织分别在6月份、9月份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学习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学习;6月24日,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运营中心支部以《立足岗位职能,做优化营商环境的践行者》为题讲了党课。9月1日,召开“财政进千企、助企促发展”活动动员会议,财政干部入企调研走访,以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导向,瞄准企业所需、紧盯企业所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满意度。
(2)“对于‘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指示要求把握不深不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坚决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6月10日以来,党组会分别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中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7项内容作为“第一议题”进行集体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贯彻落实。
(3)“2020年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对我市出台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没有学习传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6月2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由部分同志作主题发言,其他同志作交流发言,树牢“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理念,切实提高对营商环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作用的思想认识。
2.“政治责任扛不牢,服务担当劲不足”问题
(4)“没有充分认识营商环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企业、群众提供服务主动性不足,创新性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7月份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进行学习,发放《营商环境学习材料汇编》并进行交流研讨;7月26日,组织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观看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主题辅导报告《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大讲堂第二讲:新形势下招商引资新思路》,提升财政青年干部履职尽责、服务发展、理财为民的能力和水平。8月25日,依托“科室讲堂”向全体干部职工作“枣惠达”惠企政策解读,详细讲解“枣惠达”平台操作流程及我市惠企奖补政策具体内容,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与企业共同成长”的理念。二是优化服务水平。《关于报送〈枣庄市财政局“优职能优流程优服务”实施方案〉的请示》已经编办批复,通过全面梳理本部门机关和事业单位职能运行情况,解决职责交叉、流程不顺、办事不快等问题。7月18日,会同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选派财源建设协调专员到区(市)挂职的通知》,选派局3名中层正职作为财源建设协调专员到区(市)财政局挂职,帮助重点企业拓宽发展视野,理清发展思路,提升对企服务精准度和实效性,协调解决企业财税工作的实际问题。三是提升财政质效。7月19日,召开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会议,邀请16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就提高政府采购监管服务水平、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开展座谈交流,大力推广线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枣惠达”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平台,打通政策兑现“最后一公里”,切实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8月24日上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专管员培训,围绕政府采购组织实施过程中常见问题、政府采购预算一体化及网上商城系统操作常见问题答疑等多个方面,为各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骨干及市直部门政府采购专管员进行详细讲解,加深采购专管员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认识。
(5)“未能较好将优化营商环境与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紧盯上级政策发布情况,及时进行更新调整,通过政府、财政部门官方网站公布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等各类收费标准。自巡察整改以来,公开、转发《关于明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明确职业病诊断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等上级政策文件4件。二是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紧扣减税降费政策核心内容,依托政府、财政部门官方网站,持续开展政策宣传,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公开各类税费相关政策,不断扩大政策知晓度,6-8月份,共公开各类税费政策20件。为持续深化“送政策上门服务企业”活动,对减税降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涉企奖补、融资贷款等涉企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分类汇总,形成涉企优惠政策“大礼包”,为“财政进千企、助企促发展”活动奠定基础。同时,围绕留抵退税扩围政策、新能源汽车发展支持政策、餐饮服务业和养老托育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企业期盼和政策建议等方面开展调研,通过多种方式摸底数、查实情,了解掌握政策落实第一手资料,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参考和依据。截至8月底,全市已办理小微企业和其他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27.12亿元,其中地方直接退税为3.6亿元。三是优化政府采购电子支付服务。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功能,保证资金能够正常支付,维护平台相关查询功能、提醒功能正常运行,保障平台上线后支付内容能够按时上传,供应商能随时查看支付进度、到账资金。
(6)“党组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时,侧重于作为牵头部门承担的任务,对责任部门承担的任务目标,配合、协调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坚决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相关文件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进一步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6月份以来,共开展局党组理论中心组营商环境巡察整改学习6次。二是全面摸清底数。对市财政局牵头和配合的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进行全面梳理,梳理出政府采购、减税降费2项牵头任务及降低办电成本、拓宽融资渠道等8项配合任务,及时向局党组汇报,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科室,实行定期调度,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三是强化领导责任。7月19日,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座谈会”,对我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履职尽责和监督指导上有弱项缺项”方面
3.“惠企利民政策资金发放不及时、不到位,拨付渠道不规范”问题
(7)“对下级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指导缺失,奖补资金迟拨、滞拨严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巡察发现的奖补资金发放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其中滞拨的奖补资金已经拨付8801.96万元,其余3346.5万元各区(市)均已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具体解决措施。
(8)“资金拨付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市财政局将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做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直达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全市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拨付流程,并督导枣庄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及各区(市)严格按照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制度规定,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二是加强监控管理,强化考核督导。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普惠金融发展专项直达资金拨付流程进行实时监测、定期调度,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截至目前未发现资金拨付管理不严格问题。
(9)“投资类项目资金拨付缓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6月1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推进存量资金统筹使用,将财政支出进度纳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体系。7月27日收回2021年存量资金4174.6万元,自7月起定期通报市直部门(单位)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二是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落实局班子成员和部分县级干部帮包区(市)机制,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导;8月16日召开专项债支出情况专题调度会议,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财政部门联合发改部门定期通报专项债券支出进度。
4.“对区(市)债务清偿工作推动不力,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问题
(10)“巡察发现有4家企业债务未清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与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工作专班办公室(市工信局)对接,反映区(市)债务清偿问题。二是加大资金调度力度,保障基层平稳运转需求。三是建立工作台账,督促区(市)和镇(街)落实偿还任务。
(11)“15个镇(街)拖欠某企业处置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各级财政加大资金调拨力度,相关镇(街)和单位在保障平稳运行的前提下,积极筹措资金对无争议部分足额支付。
(12)“巡察发现有3家企业与所在区(市)政府签订了减免土地出让金合同,政府承诺返金额未兑现”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相关区(市)政府积极与企业对接,就政策兑现达成一致意见,将分期分批逐步兑现。
5.“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监管力度不够”问题
(13)“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建设不完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远程异地在线评审。在全省率先争取政府采购项目专家异地在线评审试点,目前已实现评审专家异地在线评审功能,市本级和滕州市、台儿庄区、峄城区、山亭区等均已落实。全市多个政府采购项目已经开展了评审专家异地在线评审,政府采购电子化效能不断提高,进一步保障评审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做好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布工作。协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期汇总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监测信息进行公布,加强政府采购大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截至8月份,全市政府采购实际采购金额10.4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84%。三是优化政府采购电子支付服务。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完善系统功能,保证资金能够正常支付,维护相关系统的查询功能、提醒功能正常运行,保障系统上线后支付内容能够按时上传,供应商能随时查看支付进度、到账资金。
(14)“对采购业务监督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采购人专项检查。2022年5月至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采购人专项检查,自查单位700余家,集中抽查全市98个预算单位2021年开展的285个政府采购项目,监管部门采取自查自纠、集中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方式检查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针对采购人存在的采购文件不规范、合同签订不及时、履约验收不及时、评审专家费用转嫁等问题,形成工作底稿,反馈至预算单位限期整改。8月,组织检查组先后赴市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和山亭区进行抽查,督导采购人专项检查进展情况,同时邀请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与会开展座谈,深入了解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过程中存在的痛点难点,要求区(市)针对检查和交流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认真落实整改,不断提高监督管理水平。二是增强监督管理法律支持。聘请相对稳定的政府采购法律顾问,规范处理程序,对政府采购举报、投诉及日常监管工作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建议,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程序,提高调解工作权威。通过政府法律顾问协调处理政府采购举报、投诉案件,1-8月,全市政府采购举报投诉主动撤诉率高达73%,有效实现相关案件调解分流,提高投诉纠纷处理效率。三是组织采购人业务培训。8月24日,开展采购人专管员专题培训,重点围绕政府采购全流程信息公开、政策落实、内控建设、系统实操等方面,组织具有丰富业务经验的政府采购专家解答业务问题,提高采购单位业务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15)“对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反馈机制。2022年7月19日,组织召开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座谈会,充分听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建议,针对专家抽取、开评标现场管理、投诉举报等方面向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征求意见,印制了《枣庄市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答疑》手册,进一步查缺补漏,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监管水平。加强与代理机构的工作交流,7月25日向代理机构发送《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一封信》,牢固树立“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建好营商环境人人受益”的理念,共同打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诚信服务的枣庄市政府采购“金名片”。二是及时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2022年6月至9月,全市共依法依规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4件,其中经调解后投诉人撤诉2件,驳回投诉1件,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件。通过采购人专管员培训、代理机构业务培训、政府采购政策宣传等活动,相关主体逐步形成依法采购、规范采购、高效采购的意识。
(三)“作风建设有短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需进一步扛牢”方面
6.“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16)“党组攻坚克难意识欠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增强攻坚克难意识。发挥局党组“头雁效应”作用,增强“攻城拔寨”的气魄和锐意改革的勇气,建立《财政重点难点问题列入党组议事工作台账》,将财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列入党组会议程进行研究。制定《关于健全财政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机制的通知》,对市委、市政府有关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予以明确,促进工作提速、提标、提质、提效、提绩;各科室工作落实情况与年度考核和评先树优挂钩。二是提升队伍综合能力。为响应市委“赢在中层”的要求,8月3日举办了市财政局财源建设工作培训会议,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培训;8月22日-23日举办了财政中层干部暨财政青年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切实提高财政干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三是强化督导落实。6月至8月,局领导及有关科室每月月底深入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开展现场督导,有效加快了区(市)财政奖补资金拨付进度。同时加强直达资金监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17)“工作推进迟缓,政府公开事项更新不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做到即知即改。在巡察组指出政府公开事项更新不及时和“枣惠达”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平台页面存在录入错误等问题后,高度重视、立即整改,问题反馈当天就对新冠肺炎病毒检测收费标准进行了更新,并通过政府、财政部门官网对外公布,自巡察整改以来,更新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目录8次;即时对“枣惠达”财政奖补平台录入的错误信息进行纠正,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安排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查找类似错误。经认真排查,平台不存在类似问题。二是落实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收费清单公示制度,对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认真梳理,实行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将收费目录清单在政府、部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并动态更新,提高收费透明度。健全财政奖补落实工作机制,制定《“枣惠达”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平台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财政资金拨付程序,确保财政奖补资金及时拨付,不断提高企业满意度、获得感。三是压实工作责任。推行“不过夜”工作法,由局机关纪委对各科室、单位公文办结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即时提醒和工作不过夜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案无积卷、事不过夜”。
(18)“‘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按照年初制定的2022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统筹推进部门内部抽查和部门联合抽查,不断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完成了“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并上传监管系统进行公示。二是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聚焦财政中心工作,持续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着力抓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依法依规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专项执法检查等行政执法结果进行公示,以公开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5月起,市财政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采购人专项检查,自查单位700余家,集中抽查全市98个预算单位2021年开展的285个政府采购项目,监管部门采取自查自纠、集中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方式对政府采购项目信息进行检查,对检查反馈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不断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目前,已完成该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了公示。
7.“服务效能需提升完善”问题
(19)“‘枣惠达’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平台在运行中还存在诸多短板,助企纾困、激发市场活力方面未能达到预期效果”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调整、修改“枣惠达”平台内容。“政策超市”模块,点击政策名称后面的“查看”后,点击相关附件,即可查看相关政策。“申报指南”模块,点击后即可查看。“示例样表下载、空白表格下载、材料备注”三栏已完善该项功能,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度申报通知中的示例样表等,企业可以直接下载填报。奖补事项“办理状态”,对已办结事项,当有新的申报事项时,会显示事项办理流程进度情况。“奖补公示”栏已分年度、分项目全部公开受益企业(个人)名称、奖补事项名称、奖补金额等,供申请者查阅。二是完善“枣惠达”平台功能。升级政务云服务器,确保服务器的安全稳定,提高网络运行速度,满足传输文件大容量使用要求。建立“枣惠达”平台反馈机制,便于企业咨询投诉常见问题,及时了解平台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上线移动端奖补APP,方便企业及个人指尖申报奖补事项,支持查看奖补政策文件、事项办事指南,进一步提升政策事项的申报便捷度。三是建立财政奖补资金快速直达机制。市级奖补资金对下转移后区(市)未能及时拨付问题,市财政局完善“枣惠达”平台建设,抓住资金保障这一关系财政奖补集成服务改革工作的关键,修改了《“枣惠达”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平台工作规程(试行)》,将“枣惠达”奖补资金全部列入市级支出,通过市级财政直接支付,直接拨到收款人账户,不再对区(市)转移支付,确保改革政策执行到位,资金拨付到位。四是配备专职系统维护技术人员,加强对“枣惠达”平台的升级、维护、更新等管理。
8.“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需进一步压实”问题
(20)“违法违纪屡禁不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全面抓好纪律规矩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引向深入。二是坚决筑牢廉洁防线。压实党风廉政责任,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局内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规范局机关监督执纪流程,制定下发《关于成立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和党内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出台《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试行)》《开展党内问责的工作细则(试行)》,为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和党内问责工作做好制度、组织保障,提供行动指南。6月27日向1名同志出具《责令作出检查通知书》并和干部本人进行谈话。三是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有关要求,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四风”问题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酒杯中的奢靡之风”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对“四风”问题予以坚决查纠惩治,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四是着力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内控制度建设,有效防范财政业务风险、廉政风险和其他风险,提高局内部管理水平。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干部进行有计划、分层次轮岗交流,着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加强风险防控,开展逐级廉政提醒谈话,定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树牢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五是持续开展警示教育。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为重点,推动廉洁文化在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落地生根。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和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县级干部集中观看《被“套牢”的人生》等警示教育片,注重正面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单位办公走廊和过道,精心打造廉洁文化走廊,以廉洁文化浸润人心、涵养正气,培养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
(21)“忽视苗头性问题,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相关同志已分别在机关第一党支部、机关第二党支部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并向组织说明受处理情况,做出了深刻检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根基。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枣庄市财政局党组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试行)》,每季度形成汇报材料向市委办公室汇报,规范局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及时提醒、及时发现、及时纠正,最大限度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根据《实施细则》规定,6月27日向1名同志出具《责令作出检查通知书》并和干部本人进行谈话;各基层党支部在6月份“主题党日”分别传达了《枣庄市财政局党组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试行)》《枣庄市财政局党组开展党内问责实施方案(试行)》等党内监督问责文件,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向县级干部发放《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案例汇编》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提示卡》,及时跟进学习我市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最新案例,用好违纪违法案件“活教材”,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组织参观“喜迎二十大、家和万事兴”齐鲁好家风主题展(枣庄)巡展,接受廉洁文化洗礼,引导干部职工坚决守住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理想信念高线、纪律法规红线、立德立行底线。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以整改落实、巩固提升为目标,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通过整改落实推动全市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压实责任,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复;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用力加压,持续加劲,尽快完成整改到位,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把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将整改落实同做好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好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建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同考核,重视党建日常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党的建设基础。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递责任压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三是强化巡察结果应用。以本轮巡察整改为契机,充分运用巡察成果,把“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深入剖析倒查财政领域营商环境制度漏洞,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在构建长效机制上见实效,建立健全各项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对营商环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作用的认识,把营商环境融入财政日常工作、队伍建设、改革发展中。认真履职尽责,加强监督指导,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充分发挥“制度+平台”的优势,将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提高各级预算管理规范高效。进一步强化作风能力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财政干部职工的政策和业务水平,更好惠企利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632-3312890;邮政信箱:枣庄市新城民生路616号;电子邮箱:bangongshi-zzczj@zz.shandong.cn。
中共枣庄市财政局党组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