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财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枣庄市财政局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根据《2011枣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要求,本局以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为重点,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扎实推进各项公开任务。截至2011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在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制度规范、监督考核等方面建立了良好的保障体系,呈现了公开工作运行平稳、公众关注、成效显现的良好态势。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1、政务信息公开。截至2011年底,我局已上网公开的政务信息1176条,其中:业务工作1033条,政务公开新闻50条,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68个,政务公开其他动态信息25条。这些政务信息的上网,对于群众了解党的惠民政策、快捷办理有关事项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2、主动公开内容。按照《条例》的要求,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局均及时向社会公布,主要有以下内容:
(1)本局及所属单位内部机构设置、机构职能、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变动情况等机构人事信息;
(2)财政预算和非税管理、国库管理、政府采购、会计管理、财政支出管理、税收政策、财政监督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类信息;
(3)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以及其他财政业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理结果等办事类信息;
(4)财政预决算、地方财政收支情况、财政转移支付情况,以及涉及民生的重大财政专项支出的管理办法、分配因素、分配结果等财政预算信息;
(5)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招标信息、中标及成交结果、投诉处理决定等政府采购信息;
(6)本局机关履行职能相关的其他公共服务类信息。
3、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和《枣庄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的要求,我局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情况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在枣庄市政府网站公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4、主动公开渠道。枣庄财政信息网是本局对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页,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公开申请受理向导,并提供在线申请功能,专栏的年度访问量达到10000人次。咨询服务是本局向公众提供信息的重要途径。通过整合热线电话、网上在线咨询、电话留言、电子邮件、传真等各类咨询渠道,不断优化咨询受理流程,为公众提供及时的个性化信息服务。
二、主要工作做法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财政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市财政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专人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2、认真梳理、分类、编制《财政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财政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结合财政部门实际,在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基础上,对涉及财政的政务信息进行认真的梳理、收集、分类。《目录》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三大类,内容涵盖了财政所有的工作职能职责,为财政政务信息公开提供了规范性依据。
3、加强财政门户网站建设,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在原有网站的基础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目录》的具体内容,对市财政局机关网站主页进行了较大范围的改进和调整,充实完善了9大栏目、22个专栏专页,并对所有栏目、专栏内容进行了动态更新,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了解财政政策法规、了解财政机关办事程序,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本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问题。对此,2012年,我们将按照《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预决算公开机制,不断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方式,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一是着力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等为重点,有序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二是着力发挥网站的平台作用。加强“枣庄财政”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办事服务等方面的便捷性和实效性。
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财政信息公开沟通反馈机制,加强与各区(市)财政部门、各预算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合力推进全市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枣庄市财政局
2012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