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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财政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09-01-22 17:00:0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财政局以强化管理为突破口,加强财政政务公开基础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财政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核、申报、公开的程序和考核机制,及时、准确地将财政政务信息在网上予以公开,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财政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1、政务信息公开。截至2008年底,我局已上网公开的政务信息157条,其中:业务工作98条,政务公开新闻28条,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16个,政务公开其他动态信息15条。这些政务信息的上网,对于群众了解党的惠民政策、快捷办理有关事项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2、加强对查询点的监督检查。以规范、正常运转为目的,对网上公开查询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免费查询点的正常有效运转。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组织群众上网查询,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3、受理网上咨询、投诉、建议情况。及时认真办理政务公开网上投诉、咨询、建议是财政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市财政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对于群众在网上的投诉、咨询、建议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调查、核实和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及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落实好此项工作,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梳理,严格审核把关,已公开的内容,尽可能地做到及时、准确和完整,因此,目前尚未涉及到依申请公开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三、主要工作做法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财政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市财政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专人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2、认真梳理,分类,编制《财政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财政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结合财政部门实际,在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基础上,对涉及财政的政务信息进行认真的梳理,收集、分类,编制下发了《财政政务信息公开指南》、《财政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目录》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三大类,内容涵盖了财政所有的工作职能职责,为财政政务信息公开提供了规范性依据。

3、加强财政门户网站建设,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在原有网站的基础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目录》的具体内容,对市财政局机关网站主页进行了较大范围的改进和调整,增设了管理制度、办事流程、职能职责等相关子目录,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了解财政政策法规、了解财政机关办事程序,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财政部门是政府的综合职能部门,担负着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监管职能,需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内容涉及面广,加之财政改革工作不断深入,上级不断出台新的政策法规,财政政务信息公开也需要不断更新。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我们目前所编制的《财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存在着不够完善、内容分类不够准确等问题,必须在工作中加以不断更新、充实。

国家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说明了政务公开工作对于加强政府执政能力建设,方便社会公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任务。随着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必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范围、内容、程序、方式等提出更高、更规范的要求。为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建议上级部门建立信息反馈和交流制度,加强业务指导,使政务公开工作尽快步入规范化、日常化轨道,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和更为方便、快捷的服务。

 

                                 枣庄市财政局

200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