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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1-31 10:35:0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相关要求,结合2023年枣庄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1日到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632—3314429,电子邮箱:zzsczj70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枣庄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现将我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3年,枣庄市财政局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通过网络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26条,其中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914,通过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开信息112,公开内容主要涵盖机构职能、财政收支、政府债务、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采购、政策文件及解读等各类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同时,综合运用主要负责人解读、新闻发布会、企业走访和座谈交流等种方式和展现形式,对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减税降费、融资担保、农业保险、政府采购等惠企利民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解读。全年办理局网站群众咨询建议32件次,主办新闻发布会4次、参与2次,举办政府采购政府开放日活动2次,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全年参加政风行风热线2次,主要领导和中层干部多次到市长热线办接听群众来电,对于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督办机制,做到按时回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件(其中协办件2件),均已按时登记受理,并且在规定答复时间内予以正式答复。较上年相比增加6件,申请人以学生为主,多用于科学研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枣庄市财政局2023年度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了公开内容、时限、形式、依据和主体,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全流程管理,实行经办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审制”,未经审核审查信息一律不得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安全。三是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性文件的管理和发布,对于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统一标注有效状态,对于失效、废止的文件根据清理结果及时更新了有效性状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枣庄市财政局充分枣庄市政府网站、市财政局网站、新闻媒体和政府开放日等平台方式进行政务公开,搭建政府与群众沟通桥梁,向群众主动解读政策,听取意见建议,回应社会关切。同时,积极利用各级官方媒体宣传推广工作经验举措,其中《枣庄市探索黄河流域污染协同治理新路径》被《中国财政》报道,《枣庄探索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新路径》被《大众日报》报道,《政府采购惠企纾困新突破政采贷助力企业解难题》被《枣庄日报》报道,智慧赋能 阳光政采活动被枣庄新闻报道,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及政策的知晓度和普及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政策调研室认真履职,负责信息的公开上报和考核督查,充分发挥推进、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各科室密切配合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严控工作流程,落实责任到人,配置专人专岗专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出问题。强化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促进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相关信息的公开时效性、内容更新保障方面还存在不足;政策解读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公开形式还需创新,政务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比较传统。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责任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落实到日常具体工作中,明确各科室(单位)公开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定期调度,确保内容及时上传。二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树牢“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意识,在文件起草、决策事项、制定计划等过程中,确保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机制落实到位。三是运用网络走好群众路线,将“键对键”与“面对面”有机结合,在网上访民意、察民情,于网下解民忧,准确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各项惠企利民工作做细做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市财政局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细化公开任务,明确公开内容,压实公开责任,制定工作台账,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效。严格按照《枣庄市政策性文件解读实施办法》,运用主要负责人解读、图文解读和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扩大政策传播面,提高政策知晓率。

(三)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人大建议办理情况:2023年度,市财政局共承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3件,其中:主办0件,协办13件。主要涉及老旧小区改造、创新发展、民生保障、企业融资等方面。所有承办的人大建议均在规定的答复时限内答复完毕,落实率100%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度,市财政局共承办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共41件,其中主办1件,分办5件,协办35件。主要涉及财政资金管理、民生保障、科技创新、乡村振兴、企业发展等方面。所有办理的政协提案均在9月底前答复完毕并上传至提案管理系统,落实率100%。提案所提建议(问题)已采纳落实(解决)61,落实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聚焦改革创新,优化政务服务,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打造“阳光采购”服务品牌。一是加强信息管理,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嵌入到预算管理一体化、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等平台中,时间节点、公告内容等方面均可通过电子系统实现自动规范。二是全流程网上公开,让采购活动在阳光下进行。政府采购项目从采购意向、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成交结果到合同公示和履约验收全部进行网上公示,采购活动全程在社会监督下进行,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