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年报

枣庄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6-01-29 15:55: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11日到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632—3314429,电子邮箱:zzsczj70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聚焦财政职能,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市财政局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和政府网站等渠道,依法主动公开财政收支、政府债务、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信息共800余条。本年度在枣庄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网站先后公开和解读《枣庄市“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枣庄市预算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枣庄市知识产权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枣庄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4件。全年建议共主办4件、分办7件、协办11,提案协办27件,办理结果及时在网上公开。全年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参加2场,提升财政部门政务透明度。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参加政风行风热线2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

坚持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加强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答复文书格式,优化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扎实做到依法、依规、按时办结。2025年,市财政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2024增加17件,内容涉及申请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债务信息、相关财政收入支出数据等,按时办结27件,结转下年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案件8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动态调整更新《2025枣庄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本年度制发规范性文件1篇。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先审查,后公开的机制,抓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慎公开发布信息,切实避免存在敏感信息、法律法规不予公开信息及个人隐私泄露等情况,全年未出现因信息发布不当引发的社会舆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把市财政局官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严格网站信息内容审查,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做好政府采购、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13个专题专栏维护,办结留言19条,局网站全年访问量43621次。在市财政局一楼大厅设立枣庄市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展览,全方位展示政府采购相关概念内容和市创新工作举措,以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普及政府采购知识。按照工作要求,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开展应急演练,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确保网站全年运行无安全事故。

(五)监督保障

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动工作开展。明确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科室,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维护和政府信息公开,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次,积极参加市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需要向社会征集意见的,及时通过市财政局网站公示,积极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0

0

0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27

0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1

0

2

8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和渠道还需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二是办理依申请公开中,由于部分申请人表述较为模糊或申请信息比较繁杂,导致申请人对答复结果存在误解或不满。

我局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聚焦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灵活运用视频解读、图片解读、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通过政府网站、社会媒体、办事服务大厅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丰富解读角度,全方位阐释政策内涵。二是进一步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及时联系申请人了解其准确的申请内容,也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让申请人能够准确理解答复结果,确保答复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紧扣2025年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职责定位和形势要求,立足工作实际,拧紧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持续推进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等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强化日常监督和定期问题整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三)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体情况

  2025年度,市财政局人大建议共承办22件,其中:主办4件,分办7件,协办11。所有建议均按要求按时答复,办结率100%,采纳落实(解决)率100%

政协提案共承办36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25。所提案均按要求按时答复,办结率100%采纳落实(解决)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5年,市财政局对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造,精简调整网站首页跳转路径为6个,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规范化、便利性和精准度。聚焦市民关切的财政金融信息,以政府开放活动助力打造阳光开放政府,加大对财政金融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进一步增强政民互动交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