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枣庄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修改意见的公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10-20 11:10:0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等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促进政府投资基金持续健康运行,市财政局修订了《枣庄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1021日至103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jinrongke-zzczj@zz.shandong.cn

2.通讯地址:枣庄市新城民生路616号枣庄市财政局812房间(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632—3311699

附件:《枣庄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枣庄市财政局

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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