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职责范围
作者:
来自:
时间:2015-05-07 00:00:00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职责范围
一、参与市级部门预算中财政性投资项目的编审。
二、承担财政性投资的城市基础建设、交通、农田水利、综合开发、大型修缮工程、技术改造、科技三项费用、技改贴息和国土资源勘查等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评审工作。
三、承担财政性投融资项目的概算、预算、结算和竣工决算的审查,对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竣工决算、材料设备降价处理和工程报废签署评审意见。
四、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与标底编制、评审及项目政府采购涉及的有关投资管理工作。
五、负责社会工程审价市场业务资质的管理,并对社会中介机构工程审价业务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承担与财政投资相关的市场分析、财务管理和分析、投资风险分析预测、信息服务、项目管理研究等课题的研究,为市政府提出投资政策建议;承办投资财务管理业务培训。
七、受托承担中央、省驻枣项目的投资评审工作,承办上级部门安排的有关评审工作。
八、负责制定和修改与财政投资评审相关的制度,对各区、市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九、研究提出财政专项投资项目的综合定额执行标准,受托参与财政投资项目的财务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
十、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