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枣庄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5-07-29 00:00:00

 

枣财教〔2015〕15

                       关于印发《枣庄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枣庄高新区财政局、知识产权局:

为加强枣庄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发挥专项资金对自主创新的激励、推动作用,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和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创新源头地位,提升企事业单位专利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促进创新型社会建设,市财政局和市知识产权局研究制订了《枣庄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枣庄市财政局&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