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枣庄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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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7-29 00:00:00
枣财教〔2015〕15号
关于印发《枣庄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枣庄高新区财政局、知识产权局:
为加强枣庄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发挥专项资金对自主创新的激励、推动作用,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和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创新源头地位,提升企事业单位专利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促进创新型社会建设,市财政局和市知识产权局研究制订了《枣庄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枣庄市财政局&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