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枣庄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6-05-19 00:00:00

市直各部门、单位:

按照《枣庄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枣财行〔2014〕6号)和《关于调整枣庄市市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枣财行〔2015〕17号)有关规定,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在市内出差,按照市财政局调整后的市内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到市外出差按照省财政厅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目前,省财政厅已将各地标准汇总发布。我局对有关标准进行了整理,形成了《枣庄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现印发给你们,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该明细标准已同时发布到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各部门、单位可自行下载。今后如有调整,我局将及时更新发布。

 

附件:枣庄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枣庄市财政局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