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为什么说政府设置(购买)公益性岗位不是政府购买服务等3个问题

作者: 来自: 时间:2019-01-09 10:58:36

 1.为什么说政府设置(购买)公益性岗位不是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设置(购买)公益性岗位是国家对某些社会群体(如就业困难的4 0、5 0人员,愿意到基层就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等)的就业扶持政策,属于人员聘用范畴,不是政府购买服务,不能将二者混淆。同时,公益性岗位的概念也不宜泛化,不能把从事公共公益服务工作的岗位都一概称为“公益性岗位”。
2.政府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与政府购买服务有何区别?
实践当中,一些地方和部门认为劳务派遣是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与政府购买辅助性服务确实有一定相似之处,被派遣劳动者的身份不属于用人的政府机关,也不由政府机关直接向被派遣劳动者进行薪酬支付及社会保险缴纳,但两者有本质区别。
    (1)性质不同。劳务派遣属于需要严格规范的企业用工方式,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所提供的服务则属于政府机关的“主营业务”。
    (2)管理方式不同。政府购买服务实行结果导向管理,对服务的组织提供及相关人员的管理属于承接主体职责,承接主体安排多少工作人员来提供服务由自己决定,不受明确的限制;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实行的仍然是对人的管理.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被派遣劳动者如何参与用工单位的工作由用工单位负责组织管理。
3. 怎样认识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问题的危害性?
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购买岗位”等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用工的不规范做法。混淆了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和政府聘用编制外人员,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的楠神和要求.破坏了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等相关制度规定的严肃性,容易造成政府编制外人员膨胀、经费无序增长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