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财政局 枣庄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省级民政社会服务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26-07-03 17:00:00

财社〔202612


各区(市)财政局、民政局

为规范和加强省级民政社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民政社会服务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2615)转发给你们,请遵照贯彻执行

枣庄市财政局                          枣庄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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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财社【2026】12号 关于转发《山东省省级民政社会服务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