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业务范围清单
枣庄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业务范围清单 (此表用于公开发布) | |||||||
事业单位名称:枣庄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举办单位或代管部门名称:枣庄市财政局 填报日期:2020年5月28日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宗旨:为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及投融资业务提供服务。业务范围:为市本级PPP项目开展提供全过程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对区(市)的PPP项目提供业务指导咨询;承担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培训和宣传推介工作;参与研究拟订我市政府投融资政策、计划,对相关项目进行经济预测分析和效益评价;承担重大投融资项目评审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为区(市)政府开展相关投融资活动提供业务指导与咨询。 | ||||||
序号 |
事项 |
主要内容 |
实施依据 |
工作标准 |
承办科室及协办科室 |
工作流程 |
实施期限 |
1 |
为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综合信息平台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服务 。 |
1.收集、整理PPP项目信息。 |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7〕1号)、《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山东省PPP项目综合信息平台管理规程的通知》(鲁财金〔2018〕54号)《转发财政部<关于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新平台)项目入库和储备有关准备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鲁财合便函〔2020〕1号) |
1.及时、充分披露项目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共利益。2.确保项目信息填报真实、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枣庄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会议纪要》(2019)1号 |
资本合作科:枣庄市财政局大楼605房间0632-8687916 |
1、市本级项目资料由实施机构、录入提交-市PPP中心审核-省财政厅PPP中心审核-财政部审核发布;2、对区(市)项目资料审核-纠错-退回修改-重新上传-审核确认-省厅审核-财政部审核发布。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7〕1号)规定时限 |
2.在PPP综合信息平台录入、维护和更新PPP项目信息。 | |||||||
3.对市级PPP项目及区(市)PPP项目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 |||||||
4.对全市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进行管理。 | |||||||
2 |
为市本级PPP项目开展提供全过程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为区(市)的PPP工作开展提供业务指导咨询。 |
1.配合行业主管部门PPP项目编制实施方案。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发改委、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5〕35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意见的通知》(枣政办发〔2016〕2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9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 |
依法合规、严格监管、规范运行、公开透明、诚信履约。 《枣庄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会议纪要》(2019)1号 |
资本合作科:枣庄市财政局大楼605房间0632-8687916 |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92号)文件程序办理。 |
根据每个项目的不同阶段、不同需要,确定工作期限 |
2.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 |||||||
3.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并出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审核意见。 | |||||||
4.依托政府采购平台和PPP综合信息平台,加强对PPP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服务和监督管理,及时充分公开PPP项目采购信息。 | |||||||
5.负责对市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风险控制、融资支持、履约情况、绩效评价等全生命周期进行全过程的咨询和技术服务。 | |||||||
6.为区(市)的PPP项目提供相关业务指导咨询。 | |||||||
3 |
承担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培训和宣传推介工作。 |
负责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推广运用和培训宣传工作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发改委、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5〕35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意见的通知》(枣政办发〔2016〕26号) |
及时全面发布PPP相关政策法规,及时更新枣庄PPP项目相关推介信息,宣传资料。 《枣庄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会议纪要》(2019)1号 |
综合科:枣庄市财政局大楼605房间 0632-8687772 |
1.及时发布上级财政部门的政策文件;2.研究制定本级财政ppp政策文件;3.从已入库项目中选取PPP项目进行现场推介(或网络推介);4.参加国家、省组织的各类PPP业务培训班,组织市级ppp政策和业务培训。 |
上级文件及时转发;本级文件及时制定;审核通过的ppp项目随时入库,集中或单个推介。 |
4 |
参与研究拟订我市政府投融资政策、计划;对相关项目进行技术性、事务性分析评价工作 |
参与研究拟订我市政府投融资政策、计划,对相关项目进行经济预测分析和效益评价;承担重大投融资项目评审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为区(市)政府开展相关投融资活动提供业务指导与咨询 |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绿色创投业务操作指南(试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清洁基金绿色创新投资业务流程再造工作方案》的通知(鲁财投〔2019〕1号) |
及时全面发布我市投融资政策法规,及时更新枣庄投融资相关信息。 《枣庄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会议纪要》(2019)1号 |
投融资科:枣庄市财政局大楼605房间 0632-8687772 |
1.及时转发上级财政部门发布的投融资政策、法规文件;2.根据上级文件,研究制定本级政府投融资相关政策、法规文件;3.为区(市)政府开展相关投融资活动提供业务指导与咨询;4.通过区(市)财政部门筛选推荐清洁能源基金项目,汇总后上报省财政厅,配合有关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
上级文件及时转发;本级文件及时制定;符合条件的项目随时上报 |